一季度安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1.7亿元,占当期缴存额63%

发布日期:2020-04-16


据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一季度业务运行情况通报,前三个月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69686笔16534万元,提取金额占当期缴存额63%,提取笔数较上年同期增长12%,缴存职工的合理提取使用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据了解,一季度的提取业务中按月冲贷提取达到68257笔9883万元,提取笔数占到提取总笔数的98%,提取金额占到提取总金额的60%,购房提取、退休提取等占到提取总金额的40%。当期12个管理部中汉滨提取金额超过3000万,达到3337万元,其次是市直2596万元,高新、旬阳、汉阴、紫阳、平利达到1000万以上,分别为1940万元、1540万元、1336万元、1322万元、1034万元,石泉、岚皋、白河、宁陕、镇坪管理部提取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下。


年初以来,我市加大对公积金政策执行方面的监督稽核,特别是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做到严格执行政策标准、严格审核要件资料、严格按照业务流程规范办理,不断优化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加大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力度,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宣传利用虚假资料骗提骗贷的严重危害性,通过温馨提示、严正声明、正面引导广大缴存职工知规守法,严厉打击骗提骗贷行为,切实维护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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