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城区7小区将试点试行《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21-10-16

10月14日,我市召开《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先试先行推进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小东、副市长周耀宜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宣读了《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草稿修改稿)先试先行工作方案,确定成立全市物业服务与管理先试先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在全市建立以小区为基本单位的《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试行试点,中心城市建立7个试点小区,即金州国际城小区仕府大院小区龙湾水境小区高新现代城小区、兴华都市花园小区、城投沁园小区、培新社区。


各县(市、区)参照中心城区试点工作方案选择1—2个试点小区,利用三个月(2021年9月10日—12月10日)的时间,依据《条例》相关内容开展试点工作,着力解决物业服务与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形成有效的制度机制和工作经验,为地方立法提供实践基础保障。

市发改委、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汉滨区新城办、培新社区于会上作表态发言,表示将全力支持《条例》先行先试工作落实推进。会议表示,将通过开展《条例》试点工作,制定和完善物业服务与管理方面政策,夯实各级各部门职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村协管、多方参与、业主自治、制度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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