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将上涨?市税务局回复:9月1日前购买的房产,契税不变!

发布日期:2021-08-16

近段时间,关于契税要在9月1日上涨的消息让许多买房人都焦虑不已。


而就在日前,有网友就在政府留言版咨询了关于首套商品房屋契税在2021年9月1日后是执行1.5%还是3%的问题,最近得到了安康市税务局的官方回复。



市税务局: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方案的决定,陕西省契税适用税率为3%,契税的基础税率未提高。


近年来一直执行的是契税的减征税收优惠政策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该优惠政策目前仍在执行,未来是否会出台新的优惠政策现尚未明确。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因此契税的税率应适用纳税义务发生时的税率,即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当日的税率。


同时,即便某房产暂时未缴纳契税,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已经确定,税率也不应变更,因此契税立法并不影响2021年9月1日前购买的房产契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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