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中院印发5方面24条举措,护航安康高新区暨新安康门户区

发布日期:2020-11-25

近日,安康中院印发《关于为安康高新区暨新安康门户区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举措,对全市法院服务市委工作大局、为安康高新区暨新安康门户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明确了具体要求。


《意见》指出


全市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高新区暨新安康门户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为高新区暨新安康门户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新经济引领区、空港经济区、新行政中心区、现代服务聚集区、秦巴特色产业区,打造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核心增长极,加快安康“追赶超越、绿色崛起”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提出


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处破坏高新区暨新安康门户区重大项目建设的犯罪。


依法惩处侵害人身、财产权益的犯罪,让民营企业家、高新技术人才安心生产经营、创新创业发展。


公正审理农村土地征收、房地产开发引发的案件,保障高新区正常房地产秩序。


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引导高新区内企业用工制度的健康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妥善审理服务类案件,切实规范服务行业秩序,不断完善高新区现代化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指引作用,加强对高新区暨新安康门户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依法保障和促进空港经济与物流产业建设,规范航空运输市场活动,促进航空运输服务能级提升。


发挥破产审判制度优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切实服务“六稳六保”工作。


坚持高效执行和执行协作,进一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制度,推动高新区暨新安康门户区诚信体系建设。


《意见》要求


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高新区审判机构建设,研究推行集中管辖机制,提升诉讼便利化水平。


加强案件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积极借助外部资源,建立专家库,试点专家参与诉讼工作,增强司法公信力。


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多元化解决高新区暨新安康门户区民商事纠纷提供司法便利。


提升诉讼效率,进一步简化程序,加快案件流转速度,提高立、审、执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建设智慧法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的信息化水平,适应新时代社会发展变化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意见》还提出


要加强与高新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形成良好的信息共享和交流互动机制。


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促进科学决策、完善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为高新区暨新安康门户区产业发展、政府决策、制度创新、立法完善建言献策。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高新区暨新安康门户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懂法守法,营造良好的法治发展氛围。


强化司法审判工作的品牌培树意识,形成独具特色的法院服务保障品牌。


加快法院专业化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既精通法律,又熟悉经济、贸易规则和高新产业技术知识,且具有开阔视野、丰富审判经验和较强审判能力的专家型、复合型法官。


加强高新区暨新安康门户区建设的前瞻性、重大理论和法律问题的研究,探索破解策略,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有特色的经验做法,切实加强司法服务保障高新区暨新安康门户区建设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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